??? 昨天,公道的王先生終于拿回了因購買劣質水泥獲賠的6750元補償款。
今年4月底,王先生在公道一建材商店購得了本地一水泥廠生產的水泥40噸,用于自建房的基礎澆灌。據王先生介紹,施工過程中,他們完全按照技術參數要求進行勾兌、攪拌、沙石清洗,灌漿后的保養(yǎng)也十分小心。沒想到,一個月后,竟發(fā)現(xiàn)水泥凝固得非常差,易碎呈豆渣樣,導致其建房工程完全被擱置下來。王先生遂向該建材店提出賠償,建材商及廠家以同批次水泥抽檢合格為由,拒絕賠償,并表示可能系使用不當造成凝固效果差。
無奈之下,王先生來到工商部門投訴。經調查,水泥質量確有一定問題,但基于水泥已經被全部使用,無法重新作鑒定,且施工過程也無法核實。工商人員最終表示,責任由雙方各承擔一半。建材商店和生產廠方向王先生賠償6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