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庫】
【標準名稱】 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
【標準類型】
【標準名稱(英)】
【標準號】 GB1346-89
【標準發(fā)布單位】
【標準發(fā)布日期】
【標準實施日期】 1989-12-01實施
【標準正文】
1 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由游離氧化鱸造成的體積安定性測試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硅酸鹽水泥、普通水泥、礦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種水泥。
?2 引用標準(略)
3 儀器
3.1水泥凈漿攪拌機符合GB3350.8的要求。
3.2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符合GB3350.6的要求?;蚣夹g參數符合該標準要求的凝結時間自動測定儀。
?3.3沸煮箱有效容積約為410mm×240×310mm,篦板結構應不影響試驗結果,篦板與加熱器之間的距離大于50mm。箱的內層由不易銹蝕的金屬材料制成,能在30± 5min內將箱內的試驗用水由室溫升至沸騰并可保持沸騰狀態(tài)3h以上,整個試驗過程中不需補充水量。
3.4雷氏夾由銅質材料制成,其結構如圖1。當一根指針的根部先懸掛在一根金屬絲或尼龍絲上,另一根指針的根部再掛上300g質量的砝碼時,兩根指針的針尖距離增加應在17.5±2.5mm范圍以內,即2x=17.5±2.5mm(見圖2),當去掉砝碼后針尖的距離能恢復至掛砝碼前的狀態(tài)。
3.5量水器最小刻度為0.1mL,精度1%。
3.6天平能準確稱量至1g。
?3.7濕汽養(yǎng)護箱應能使溫度控制在20±3℃,濕度大于90%。
?3.8雷氏夾膨脹值測定儀如圖3所示,標尺最小刻度為1mm。
4 試樣及用水
4.1水泥試樣應充分拌勻,通過0.9mm方孔篩并記錄篩余物情況,但要防止過篩時混進其他水泥。
4.2試驗用水必須是潔凈的淡水,如有爭議時也可用蒸餾水。
5 試驗室溫濕度
?5.1試驗室的溫度為17 ̄25℃,相對濕度大于50%。
?5.2水泥試樣、拌和水、儀器和用具的溫度應與試驗室一致。
?6 標準稠度用水量的測定
6.1標準稠度用水量用符合GB3350.6規(guī)定的儀器進行測定,此時儀器試棒下端應為空心試錐,裝凈漿的試模采用錐形模。
6.2標準稠度用水量可用調整水量和不變水量兩種方法中的任一種測定,如發(fā)生爭議時以調整水量方法為準。
?6.3試驗前須檢查儀器金屬棒應能自由滑動;試錐降至模頂面位置時,指針應對準標尺零點;攪拌機運轉正常等。
6.4水泥凈漿的拌制用符合GB3350.8的水泥凈漿攪拌機攪拌,攪拌鍋和攪拌葉片先用濕棉布擦過,將稱好的500g水泥試樣倒入攪拌鍋內。拌和時,先將鍋放到攪拌機鍋卒上,升至攪拌位置,開動機器,同時徐徐加入拌和水,慢速攪拌120s,停拌15s,接著快速攪拌 120s后停機。采用調整水量方法時拌和水量按經驗找水,采用不變水量方法時拌和水量用142.5mL水,水量準確至0.5mL。
6.5標準稠度的測定 6.5.1拌和結束后,立即將拌好的凈漿裝放錐模內,用小刀插搗,振動數次,刮去多余凈漿;抹平后迅速放到試錐下面固定位置上,將試錐降至凈漿表面擰緊螺絲,然后突然放松,讓試錐自由沉入凈漿中,到試錐停止下沉時記錄試錐下覺深度。整個操作應在攪拌后1.5min內完成。 6.5.2用調整水量方法測定時,以試錐下沉深度28±2mm時的凈漿為標準稠度凈漿。其拌和水量為該水泥的標準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質量的百分比計。如下沉深度超出范圍,須另稱試樣,調整水量,重新試驗,直至達到28±2mm時為止。 6.5.3用不變水量方法測定時,根據測得的試錐下沉深度S(mm)按下式(或儀器上對應標尺)計算得到標準稠度用水量P(%)。 P=33.4-0.185S當試錐下沉深度小于13mm時,應改用調整水量方法測定。
?7 凝結時間的測定
?7.1凝結時間用符合GB3350.6規(guī)定的儀器進行測定,此時儀器試棒下端應改裝為試針,裝凈漿的試模采用圓模。
?7.2凝結時間的測定可以用人工測定也可用符合本標準操作要求的自動凝結時間測定儀測定,兩者有矛盾時以人工測定為準。
?7.3測定前的準備工作將圓模放在玻璃板上,在內側稍稍涂上一層機油,調整凝結時間測定儀的試針接觸玻璃板時指針應對準標尺零點。
?7.4試件的制備以標準稠度用水量加水按6.4條的操作方法制成標準稠度凈漿后立即一次裝入圓模振動數次刮平,然后放入濕汽養(yǎng)護箱內。記錄開始加水的時間作為凝結時間的起始時間。
7.5凝結時間的測定試件在濕汽養(yǎng)護箱中養(yǎng)護至加水后30min時進行第一次測定。測定時,從濕汽養(yǎng)護箱中取出圓模放到試針下,使試針與凈漿面接觸,擰緊螺絲1 ̄2s后突然放松,試針垂直自由沉入凈漿,觀察試針停止下沉時指針讀數。當試針沉至距底板2 ̄3mm時即,為水泥達到初凝狀態(tài);當下沉不超過1 ̄0.5mm時,為水泥達到終凝狀態(tài)。由開始加水至初凝、終凝狀態(tài)的時間分別為該水泥的初凝時間和終凝時間,用小時(h)和分 (min)來表示。測定時應注意,在最初測定的操作時應輕輕扶持金屬棒,使其徐徐下降以防試針撞彎,但結果以自由下落為準;在整個測試過程中試針貫入的位置至少要距圓模內壁 10mm。臨近初凝時,每隔5min測定一次,臨近終時每隔15min測定一次,到達初凝或終凝狀態(tài)時應立即重復測一次,當兩次結論相同時才能定為到達初凝或終凝狀態(tài)。每次測定不得讓試針落入原針孔,每次測試完畢須將試針擦凈并將圓模放回濕汽養(yǎng)護箱內,整個測定過程中要防止圓模受振。,
?8 安定性的測定
?8.1安定性的測定方法測定方法可以用餅法也可用雷氏法,有爭議時以雷氏法為準。餅法是觀察水泥凈漿試餅沸煮后的外形變化來檢驗水泥的體積安定性。雷氏法是測定水泥凈漿在雷氏夾中沸煮后的膨脹值。
?8.2測定前的準備工作若采用雷氏法時每個雷氏夾需配備質量約75 ̄80g的玻璃板兩塊,若采用餅法時一個樣品需準備兩塊約100mm×100mm的玻璃板。每種方法每個試樣需成型兩個試件。凡與水泥凈漿接角的玻璃板和雷氏夾表面都要稍稍涂上一層油。
?8.3水泥標準稠度凈漿和制備以標準稠度用水量加水按6.4條的操作方法制成標準稠度凈漿。
?8.4試餅的成型方法將制好的凈漿取出一部分分成兩等份,使之呈球形,放在預先準備好的玻璃板上,輕輕振動玻璃板并用濕布擦過的小刀由邊緣向中央抹動,做成直徑70 ̄80mm、中心厚約10mm、邊緣漸雹表面光滑的試餅,接著將試餅放入濕汽養(yǎng)護箱內養(yǎng)護 24±2h。
8.5雷氏夾試件的制備方法將預先準備好的雷氏夾放在已稍擦油的玻璃板上,并立刻將已制好的標準稠度凈漿裝滿試模,裝模時一只后輕輕扶持試模,另一只后用寬約10mm的小刀插搗15次左右然后抹平,蓋上稍涂油的玻璃板,接著立刻將試模移至濕汽養(yǎng)護箱內養(yǎng)護24±2h。
8.6沸煮 8.6.1調整好沸煮箱內的水位,使能保證在整個沸煮過程中都沒過試件,不需中途添補試驗用水,同時又保證能在30±5min內升至沸騰。 8.6.2脫去玻璃板取下試件當為餅法時先檢查試餅是否完整(如已開裂翹曲要檢查原因,確證無外因時,該試餅已屬不合格不必沸煮),在試餅無缺陷的情況下將試餅放在沸煮箱的水中篦板上,然后在30±5min內加熱至沸,并恒沸3h±5min。當用雷氏法時,先測量試件指針尖端間的距離(A),精確到0.5mm,接著將試件放入水中篦板上,指針朝上,試件之間互不交叉,然后在30±5min內加熱至沸并恒沸3h±5min。
?8.7結果判別沸煮結束,即放掉箱中的熱水,打開箱蓋,待箱體冷卻至室溫,取出試件進行判別。 8.7.1若為試餅,目測未發(fā)現裂縫,用直尺檢查也沒有彎曲的試餅為安定性合格,反之為不合格。當兩個試餅判別結果有矛盾時,該水泥的安定性為不合格。 8.7.2若為雷氏夾,測量試件指針尖端間的距離(C),記錄至小數點后一位,當兩個試件煮后增加距離(C-A)的平均值不大于5.0mm時,即認為該水泥安定性合格,當兩個試件的(C-A)值相差超過4mm時,應用同一樣品立即重做一次試驗。 9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內容包括: a.來樣編號,送檢單位;b.來樣品種標號;c.標準稠度用水量及采用的方法;d.初凝時間、終凝時間及采用的方法;e.雷氏夾的膨脹值或試餅的形態(tài);f.結論;g.檢驗日期,檢驗人員簽字,檢驗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