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招標沒標法》第50條的規(guī)定,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從事的行為有:
(1)違反本法規(guī)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本法第22條規(guī)定,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批標人的名稱、數(shù)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投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第38條規(guī)定,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第44條第3款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后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招標時是以招標人的代理人的身份進行的,直接參與、組織招標投標活動,因此本法對招標人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上述要求同樣適用于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會影響投標人的公平競爭,達不到招標的目的。
(2)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在招標代理活動中,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之間的關系為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關系,招標代理機構處于代理人的地位?!睹穹ㄍ▌t》第66條第2款規(guī)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第67條規(guī)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此外,在強制招標項目中,由于相當一部分資金來源于政府財政投資,還會出現(xiàn)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即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