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五屆三十二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2010年內(nèi)擇機參照二級市場價格出售公司所持的300萬股興業(yè)銀行股票的議案。
二、同意公司在農(nóng)行永安支行的借款總計3000萬元(將分別于2010年3月31日及9月27日各到期1500萬元)到期歸還后再貸,擬繼續(xù)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擔保。
三、通過公司年報信息披露重大差錯責任追究制度等。
董事會決定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召開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上第一項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