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洛南縣水泥廠職工向新治(化名付小建)貪污公款16.4萬,潛逃12年自首。近日,洛南縣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 1994年至1996年9月,向新治是原洛南縣水泥廠(現(xiàn)改制為洛南縣洛河建材有限責任公司)駐商州辦事處辦事員。1996年9月5日,向新治從該辦事處的銀行賬戶上提取了16.4萬元的水泥銷售款后攜款潛逃,先后逃竄至溫州、昆明等地揮霍。2008年9月9日,窮途末路的向新治向河南當?shù)鼐酵栋缸允住?1月6日,洛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向新治貪污一案。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